問: 佛經所稱眾生為六道,如螻蟻昆蟲…之類,自非六道之內, 依經義說眾生皆具佛性,則六道以外之生物,應不具佛性,如何能使得救? 甚不明白。 又此六道以外之生物何由而來? 其因緣所生之具體歷程也不明白。(劉定一) 答: 佛經所言眾生,概指有情含識之動物, 螻蟻昆蟲,自屬含識之眾生。 所言六道,乃將無量無邊之眾生,歸納而分析之,定為六大類: 曰天,曰人,曰修羅,曰畜生,曰餓鬼,曰地獄。 然每大類之中,亦各千差萬別,走獸、飛禽、鱗介、昆蟲等,皆納之於畜生道。螻蟻為昆蟲類,即是畜生。
惑 (事理)─迷妄之心,迷於所對之境而顛倒事理謂之惑 (名稱)─貪瞋等煩惱之總名也。 無明 (事理)─謂闇鈍之心,無照了諸法事理之明。 (名稱)─即痴之異名也。 無明 ( )─痴闇之心,體無慧明,故曰無明。 (名稱)─又一切煩惱之異名也 小結:惑=煩惱=貪+瞋+癡(無明=煩惱)+、、、 無明 根本無明 始初之念,法界之理,之根本無明。 謂從無始之際,一念不覺,長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諸惑煩惱,是為根本無明。 謂根本無明,障於中道之理,不能顯發,是為迷理無明。 枝末無明 因根本無明,起三細六麤之惑業,曰枝末無明。 謂心、心所法相應而起,即有貪瞋慢疑見等煩惱,是為枝末無明。(心、心所法者,心即心王,心所即受想行也。) 謂見、思煩惱障蔽生死之事,不能出離,是為迷事無明。 名色 因六根未成,識心未能顯發了別之功能,但有心之名,無心之用,故不稱心,而只稱名; 且初投胎時,形體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稱身,故單稱色。 六入:六根開張,有入六塵之用,是名六入 觸:六根雖觸對六塵,未能了知生苦樂想 受:六根即能納受前境好惡等事,雖能了別,然未能起淫貪之心 愛:貪於種種勝妙資具及婬欲等境,然猶未能廣遍追求 取:貪欲轉盛,於五塵境,四方馳求 有:(有因有果,故名為有)謂因馳求諸境,起善惡業,積集牽引,當生三有之果 【十二因緣】FROM【明,楊卓《佛學次第統編》】 緣覺之慧,即是十二因緣。十二因緣,亦名十二支。舊譯作十二因緣,新譯作十二緣起。是眾生涉三世而輪迴於六道次第之緣起也。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緣覺觀十二因緣,覺悟真空之理,其間有三種因緣:一約三世明十二因緣,二約二世明十二因緣,三約一念明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FROM【明,一如《三藏法數》】 ﹝出天台四教儀﹞ 謂無明等展轉感果名因,互相由藉為緣,三世相續,無間斷也。(三世相續無間斷者,謂由過去世無明、行為因,感現在世識乃至受,五者為果;由現在果,起愛、取、有三者,為現在因;由現在因,感未來世生、老死之果,如是循環,無間斷也。) 〔一、無明〕,謂過去世煩惱之惑,覆於本性,無所明了,故曰無明。 〔二、行〕,謂過去世,身口造作一切善不善業,是名為行。 〔三、識〕,謂由過去惑業相牽,致令此識,投托母胎,一剎那間,染愛為種,納想成胎,是名為識。(梵語剎那,華言一念。) 〔四、名色〕,名即是心,謂心但有名而無形質也;色即色質,即是身也。謂從託胎已後,至第五箇七日,名形位,生諸根形,四支差別,是名為色。(四支者,即兩手兩足也。) 〔五、六入〕,謂從名色已後,至第六箇七日,名髮毛爪齒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六根開張,有入六塵之用,是名六入。(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塵者,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也。) 〔六、觸〕,謂出胎已後,至三四歲時,六根雖觸對六塵,未能了知生苦樂想,是名為觸。 〔七、受〕,謂從五六歲至十二三歲時,因六塵觸對,六根即能納受前境好惡等事,雖能了別,然未能起淫貪之心,是名為受。 〔八、愛〕,謂從十四五歲至十八九歲時,貪於種種勝妙資具及婬欲等境,然猶未能廣遍追求,是名為愛。 〔九、取〕,謂從二十歲後,貪欲轉盛,於五塵境,四方馳求,是名為取。(五塵者,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也。) 〔十、有〕,謂因馳求諸境,起善惡業,積集牽引,當生三有之果,是名為有。(因果不亡為有,三有者,欲有、色有、無色有,即三界也。) 〔十一、生〕,謂從現世善惡之業,後世還於六道四生中受生,是名為生。(六道者,天道、人道、修羅道、餓鬼道、畜生道、地獄道也。四生者,胎生、卵生、濕生、化生也。) 〔十二、老死〕,謂從來世受生已後,五陰之身,熟已還壞,是名老死。(五陰者,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也。) 【無明】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梵語阿尾[何-可+爾]也Avidya%,謂闇鈍之心無照了諸法事理之明。即痴之異名也。本業經上曰:「無明者,名不了一切法。」大乘義章二曰:「於法不了為無明。」同四曰:「言無明者,痴闇之心。體無慧明,故曰無明。」俱舍論十曰:「明所治無明。(中略)其相云何?謂不了知諦寶業果。」(四諦三寶業因果報)。唯識論六曰:「云何為痴?於諸事理迷闇為性,能障無痴一切雜染所依為業。」 【無明】FROM【明,一如《三藏法數》】 謂過去世煩惱之惑,覆於本性,無所明了,故曰無明。 【無明】FROM【明,一如《三藏法數》】 謂於事理等法,無所明了,障覆真性也。 【惑】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迷妄之心,迷於所對之境而顛倒事理謂之惑。貪瞋等煩惱之總名也。大乘義章五本曰:「能惑所緣,故稱為惑。」探玄記十三曰:「心迷前境,目之為惑。」仁王經合疏中曰:「所言惑者,謂迷妄之心。」 【根本枝末二無明】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名數)起信論分無明為根本枝末之二、迷於法界理之原始一念,為根本無明,因根本無明而起三細六麤之惑業,為枝末無明。依此判,則小乘之無明局於枝末無明,不問根本無明也。以彼不會真如不斷法執故也。根本無明一名無始無明,真言稱之為無始間隔,台家號之為微細無明與障中無明,勝鬘所說五住地中之無明住地,即謂此也。而此障中微細無明之品數雖為無量,姑分為四十二品,於初住已上至佛果之四十二位斷之,其中第四十二之無明為始覺之智最後所斷者,謂之最後品無明,迷於真如之原始無明,謂之元品無明,是台家圓教之判也。請參考:無始無明 【本末二種無明】FROM【明,楊卓《佛學次第統編》】 無明者,痴闇之心,體無慧明,故曰無明。又一切煩惱之異名也,有二種: 一、根本無明 始初之念,法界之理,之根本無明。 二、枝末無明 因根本無明,起三細六麤之惑業,曰枝末無明。 【根本無明】FROM【明,一如《三藏法數》】 謂從無始之際,一念不覺,長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諸惑煩惱,是為根本無明。 【枝末無明】FROM【明,一如《三藏法數》】 謂心、心所法相應而起,即有貪瞋慢疑見等煩惱,是為枝末無明。(心、心所法者,心即心王,心所即受想行也。) 【迷理無明】FROM【明,一如《三藏法數》】 謂根本無明,障於中道之理,不能顯發,是為迷理無明。 【迷事無明】FROM【明,一如《三藏法數》】 謂見、思煩惱障蔽生死之事,不能出離,是為迷事無明。 【赤白二渧】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雜語)母之精為赤渧,父之精為白渧,二渧和合之處,心識託於其中也。止觀七曰:「赤白二渧和合,託識其中,以為體質。」承陽大師發菩提心曰:「身體髮膚稟於父母,赤白二渧始終是空。」 【名色】FROM【明,一如《三藏法數》】 名即是心,謂心但有名而無形質也;色即色質,即是身也。謂從託胎已後,至第五箇七日,名形位,生諸根形,四支差別,是名為色。(四支者,即兩手兩足也。) 【後有】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未來之果報也。後世之心身也。勝鬘經曰:「阿羅漢辟支佛所斷煩惱,更不能受後有。」智度論一曰:「後有愛種永已盡。」 【又】生死身之最後云後有。與所謂最後身同。謂後有之菩薩,最後身之菩薩等。如悉達太子之身是也。
三苦 苦苦:由苦事之成而生苦惱者。 壞苦:由樂事之去而生苦惱者。 行苦:行者遷流之義,由一切法之遷流無常而生苦惱者。 行者遷流之義,一切有為法,遷流三世, 無剎那常住安穩之苦,謂之行苦。 五陰熾盛苦 苦 人各具五陰而眾苦熾盛,故曰盛。 又五陰之器盛眾苦,故曰盛。 五陰 五陰之作用熾盛 三苦+五受 苦苦─苦憂 壞苦─樂喜 行苦─捨 【三苦】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名數) 一、苦苦,由苦事之成而生苦惱者。 二、壞苦,由樂事之去而生苦惱者。 三、行苦,行者遷流之義,由一切法之遷流無常而生苦惱者。 欲界有三苦。色界有壞苦行苦。無色界有行苦。 無量壽經上曰:「以諸法藥救療三苦。」 法華經信解品曰:「以三苦故,於生死中,受諸熱惱。」 【五陰盛苦】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八苦之一。又曰五盛陰苦。解盛有二義:一就苦而說。人各具五陰而眾苦熾盛,故曰盛。又五陰之器盛眾苦,故曰盛。中論疏七曰:「有斯五陰,眾苦熾盛,名五盛陰苦。又此五陰,盛貯眾苦,名五盛陰苦。」次一義,為五陰之作用熾盛,故名為五陰盛或五盛陰。舊譯之經常呼五陰而言為五盛陰者,即此意也。增一阿含經十七曰:「世尊告諸比丘曰:彼云何為擔?謂五盛陰是。」然則五陰盛苦,猶單言五陰苦也。 【五陰盛苦】FROM【明,一如《三藏法數》】 五陰者,色受想行識也。陰即蓋覆之義,謂能蓋覆真性,不令顯發也。盛即盛大之義,謂前諸苦,皆是五陰之所聚集,是為五陰盛苦。 【五陰盛苦】FROM【明,一如《三藏法數》】 五陰者,色受想行識也。陰即蓋覆之義,謂能蓋覆真性,不令顯發也。盛即盛大之義,謂前生、老、病、死等眾苦聚集,故名五陰盛苦。 【行苦】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行者遷流之義,一切有為法,遷流三世,無剎那常住安穩之苦,謂之行苦。三苦之一。法界次第中之下曰:「常為無常遷動,即是行苦也。」止觀七上曰:「念念流炎,是為行苦。」
問:有說因果欠錢現世不還,後世要還,比喻有一商人,借錢周轉不靈,宣告倒閉,借主向債主商議返還母錢三成,債主在無奈何下迫收三成回來。以後這商人再奮發事業成功,也發了財,但是以前借給商人被倒閉還了三成的債主既不能向這商人討回母錢七成,這在後世要還不還?(何美雪)
答:債權人與負債人之債務,十成折三,按因果論,須視其無力償還,誠實與否。依世間法理論,既經雙方同意,債務即為消滅矣。倘負債人後重興隆,肯再交出七成,乃屬於良心之道德,無可無不可。惟法理一項,只限世間時效,道德問題,能貫澈多生福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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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184期】
題目:老榕樹下說故事(慧安)
本文:
從前有位李謙,是一個慷慨好施的人,有一年,由於風雨不調,農作物歉收而鬧糧荒。他便把家中儲存的米榖一千多石借給鄉人,以解除困厄。
第二年,天公仍不做美,又鬧荒年,去年向他借米的人,無法償債,都到李謙家來訴苦,他不說一句話,就當著他們的面,把債券燒掉了,不要他們還。
第三年,天從人願,五榖豐收,許多向他借米的人,都覺得過意不去,載了糧米來還債,李謙堅決不肯收受,他說:「借條都燒掉沒了,哪有什麼可還的呢?」又過了一年,收成又不好了!而且災情比前兩回都嚴重,李謙家中的存糧也不多了,但他卻毫不吝惜的全部拿出來,辦理施粥供饑民食用,而且還把家產中可變賣的也賣出去,從事救濟工作。窮民不幸飢貧而死,無力埋葬的,他也設法替他們安葬。由於他這種捨己為人的慈心善行,鄉人都把他當父母一樣景仰他、尊敬他,有人對他說:「李先生,您積的陰德實在太大了!
」他卻謙虛答道:「陰德,就如耳鳴一樣,只有自己知道,現在你已知道了,怎能算是陰德?」後來他活了一百歲,子孫都很有成就。
小朋友,李謙一生樂善好施,而且不求回報,俗語說:「有量就有福」,心量大的人,福報自然也大,所以他才享長壽,子孝孫賢。我們只要能時時行善,雖是小善,但日積月累,功德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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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和是一位很特別的醫師,他留著八字鬍,喜歡穿短衣短褲;文學家陳虛谷曾這麼形容賴和:「看來不過庸夫相,那得聰明爾許多。」雖然如此,彰化地區的民眾都尊稱賴和是「彰化媽祖」或「和仔仙」。
會這麼稱呼賴和是有原因的,原來對於貧苦的民眾,賴和不但免費看診,贈送昂貴藥品,還會借錢給病人,然後在過年前用一把火把借據全都燒掉,他每天約看百位病患,但是「無料者」居半,就是一半以上都是「義診」。
賴和行醫救人不以賺錢為目的,他說:「但願天下無疾病,不愁餓死老醫生。」因此當他過世之後,兩袖清風,沒有留下什麼遺產。
迷信:迷惑於事理真相,而隨加相信者,是迷信。 正信:能正確認識事理真相,而相信不疑者,是正信。 現 量:顯現量度,沒有錯謬。(現在前境,真實不虛,親證無謬) 比 量:比類量度,沒有錯謬。(不現在前,借相推度,解義無謬) 聖教量:聖教量度,不相違背。用聖人(現量、比量)的言教來量度,不相違背。(現非現境,似現似比,事理皆違) 神權:神所賦予,絕對不可侵犯的權力 自權:一切操之在己的權力 現實:存在於眼前的事實及狀況 所求 一般人:刀頭舐蜜(始樂終苦) 學佛人:四正勤法(始終真樂) 所得 一般人:昧機畏果(迷昧起因而胡亂作為,得到令人畏懼的苦果) 學佛人:知果畏因(知苦所起而怕造惡因,得到造下善因的樂果) 設喻 一般人:火烘牡丹(始樂終苦) 學佛人:六根清淨(始終真樂) ◎學佛人不僅注重眼前的實際,也注重將來的實際 科學:廣義泛指一切有組織、有系統的知識而言 【三量】FROM【明,一如《三藏法數》】 ﹝出宗鏡錄﹞ 〔一、現量〕,現即顯現,量即量度,是楷定之義也。謂眼識乃至身識,對於顯現五塵之境,而能度量楷定法之自相,不錯謬故,是名現量。(五塵者,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也。) 〔二、比量〕,比即比類,謂以比類量度,而知有故。如遠見煙,知彼有火,是名比量。 〔三、聖教量〕,謂於聖人所說現量、比量之言教,皆不相違,定可信受,是名聖教量。 【量】FROM【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一式:(一)ㄌㄧㄤˊ [動]1.以工具來計算物體的長短、大小或其他性質。如:「量身高」、「量溫度」、「量體重」。...... [動]2.商酌、考慮。如:「考量」。...... 【量】FROM【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一式:(二)ㄌㄧㄤˋ [動]估計、審度。如:「不自量力」、「量入為出」。...... 【神權】FROM【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一式:ㄕㄣˊ ㄑㄩㄢˊ 神所賦予,絕對不可侵犯的權力。專制時代的帝王,常持此說以為其統治作辯護。 【現實】FROM【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1.存在於眼前的事實及狀況。如:「現實的條件有利於他。」 2.說人勢利短視。如:「過於現實,一味趨炎附勢,只會令人憎厭。」 【科學】FROM【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1.以一定對象為研究範圍,依據實驗與邏輯推理,求得統一、確實的客觀規律和真理。 有廣義與狹義之別。廣義泛指一切有組織、有系統的知識而言,可分自然科學、應用 科學、社會科學、人文科學四大類。狹義則專指自然科學而言。